close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張文川/台北報導〕蘋果日報前年11月,以頭版報導士林地檢署女檢察官鄭嘉欣處理性侵案時,對女被害人「遭姦要求採證竟不受理」,並指「這個女檢太冷血」,遭鄭嘉欣控告求償及登報道歉;高等法院認定相關報導未盡查證義務,昨判蘋果日報和總編輯馬維敏連帶賠償30萬精神慰撫金,不必登報道歉,鄭檢可上訴,被告不得上訴。

鄭嘉欣檢察官昨獲悉判決後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最高法院。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科技男 的頭像
科技男

科技男

科技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