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外電報導,蘋果電腦iPhone和iPad會持續記錄位置,並把資料儲存在秘密檔案。北市府昨天發出調查函給蘋果電腦,要求十天內說明,否則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葉慶元指出,個人資料包括自然人的姓名、社會活動及其他足資識別個人的資料,且私人企業等非公務機關非依法或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蒐集消費者的個人資料。
- Apr 23 Sat 2011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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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瘋偷記位置 北市要求解釋
根據外電報導,蘋果電腦iPhone和iPad會持續記錄位置,並把資料儲存在秘密檔案。北市府昨天發出調查函給蘋果電腦,要求十天內說明,否則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葉慶元指出,個人資料包括自然人的姓名、社會活動及其他足資識別個人的資料,且私人企業等非公務機關非依法或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蒐集消費者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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