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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羅彥傑/綜合二十二日外電報導〕網路搜尋引擎龍頭Google意欲打造全球最大數位圖書館與書店的雄心壯志,因牴觸有三百年歷史的法律觀念—著作權,二十二日遭遇重大挫敗。美國聯邦法官陳卓光駁回Google與出版商及作者的一.二五億美元和解協議,表示這項和解案「不公平、不恰當與不合理」。

「美國作家協會」與「美國出版商協會」(AAP)二○○五年對Google提出集體訴訟,指控Google大規模掃描書籍,已侵犯其著作權。歷經兩年談判,終於簽署和解協議,Google支付一.二五億美元成立獨立的「書籍著作權登記中心」,負責將銷售與廣告盈餘回饋給作家與出版商。

華裔巡迴法官陳卓光引用著作權、反托辣斯及其他疑慮,強調這項和解案將讓Google獲得「實際上的獨占地位」,及無需著作權所有人的允許,就能從圖書獲利的權利。Google目前已掃描上百個國家一千五百萬本書,該計畫號稱是Google最有企圖心的壯舉,但也導致外界關注到該公司對資訊的掌控權愈來愈大。

反對該項和解案的「開放書籍聯盟」(由Google競爭對手亞馬遜、微軟與雅虎等組成)表示,此一裁決是公共利益的勝利,否則Google將因此獲得把絕版書數位化的排他性權利。美國司法部也批評和解案涵蓋了那些作家沒有明確表達不加入協議的書籍。

針對裁決結果,Google稱感到失望,正研究法官裁決書並斟酌如何回應。美國作家協會與出版商都表示願意另外尋求達成新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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