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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音樂可以是「催情器」(令人動情),也可以是「催淚器」(令人哭),這我們已知。但音樂可以是「催消費器」,你知否?



  「催消費器」就是商場、店鋪靠音樂的力量,令人在不知不覺間容易花費了、增加消費了。



  你逛商場、店鋪、美容店時,幾乎都一定有音樂「襯底」。你以為是店主們周到,其實他們幫助在向你施行「催消費法」。



  播音樂能令人增加消費嗎?能的。多個調查與研究均顯示,店鋪播放了音樂,能令顧客於店內的花費增加,這功效對年輕人尤其明顯。



  因此,近年商場、店鋪趨勢是多播放熱鬧、嘈吵的快歌,減少了以前常用的柔和慢歌。原因?當然就是為了吸引年輕人。



  所以音樂在某程度上是種「思想控制工具」,它控制大家的消費意向。



  不但音樂有此功能,其他聲響也是,例如其他人的談話聲。多顧客/茶客談話聲,比靜悄悄的環境更能令顧客開心和消費,所以有些店鋪/酒樓/餐廳故意在店內拆走吸音物料,讓店內感覺嘈一些、熱鬧一些。



  除聲音外,氣味也是「思想控制工具」。氣味能改變人的情緒、勾起人的欲念,商人就靠氣味來催谷產品的銷售,這就是氣味傳銷(Scent Marketing)。例如在陳列室或店內噴上特定的香氣,令顧客「被迷暈」而買此產品。



  所以,我們其實每天在受著商家的種種思想控制。



  (此君曰 馮禮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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