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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昨(3)日針對Apple store及Android Market發出消費警訊,要求亞洲蘋果公司及美商科高台灣分公司(Google Taiwan),在收到公函之日起15天內,必須修改服務條款,建立退費機制。如果業者不配合,最重依消保罰開罰150萬元。

另外,遭消費者質疑沒有作用的「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軟體,北市府也要求Apple Store下架。

據媒體報導,有民眾花1.99美元、約台幣57元,購買蘋果Apple store的「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但下載之後,竟發現無法使用,甚至已經有數10位下載者對該軟體評價極低,甚至還有人因無法使用,懷疑是否「被詐騙」。

台北市法規會昨日召開記者會,法規會主委葉慶元指出,消費者購買手機,不只是購買硬體,也買後續的擴充性,Apple Store的應用程式「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恐怕已涉及詐欺。

葉慶元說,北市府追查之後發現,Apple store及Android Market都沒有退費機制,北市府發函要求亞洲蘋果公司及Google Taiwan,在函到後15天之內,必須修改服務條款,建立退費機制,如果業者不配合,將依照消保法第58條,視情節處6萬到150萬元罰款。

葉慶元指出,手機使用者透過網路購買應用軟體,仍可依台灣消保法規定,享有7天試用鑑賞期,業者必須要盡快修改服務條款,建立退費機制。

市府法規會說,去年已要求PCHOME等網路平台業者,修改服務條款,確保消費者有7日試用鑑賞權,但透過手機下載購買軟體是新興消費行為,當時未注意到該問題。既然消費者選購手機買的不只是硬體,還有服務及擴充性,若蘋果及Google仍堅持對第3人研發的應用軟體表示不承擔經銷責任,就是不負責任的商業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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