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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0日電)蘋果公司(Apple Inc.)放棄強迫出版商得透過App Store推銷訂閱的政策,讓想把報紙、音樂和電影放上iPhone與iPad平台的業者,可以不再綁手綁腳。

根據政策副本,這項開發商條款不再規定自有訂閱管道的出版業者,也一定得透過蘋果iTunes的應用程式商店販賣訂閱,進而被蘋果抽成30%。此外,蘋果先前也要求出版商在App Store上必須祭出最優惠的訂閱費。

不遵守蘋果規章的業者,面臨其應用程式恐會從AppStore下架的風險。這項政策飽受「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等出版商批評,音樂服務供應商Rhapsody也都不滿要和蘋果分享營收。

兩名知情人士2月透露,美國司法部與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已對蘋果這項計畫是否觸犯反托辣斯法展開調查。

蘋果發言人紐曼爾(Tom Neumayr)證實政策修改。蘋果訂出新條款的消息先前是由MacRumors.com網站披露。

「金融時報」7日無視蘋果先前的條款,推出線上版應用程式,讓iPhone與iPad用戶即使不透過App Store管道,也能享用其內容。

蘋果新規定預計月底前生效,可是仍禁止出版商在iPhone或iPad的應用程式中提供連結,轉送用戶至可以購買訂閱的外部網站。凡是透過App Store,而非從媒體公司或出版商自家網站購買的訂閱,蘋果仍可以抽成30%。(譯者:中央社尹俊傑)10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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