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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為了現實需要,食品要加入添加劑,在現今社會已是無法避免的事實。高度城市化及經濟轉型,令很多城市的耕地及畜牧用地愈來愈少,鮮活食品要由外地或較偏遠地區運入,延長保鮮與保質期、維持養料、較光鮮吸引的外觀都成為了必須的生產程序。應對食物安全及擴大市場的需要,對人體無害且不過量的添加劑就有角色扮演。雖說在政府的監察底下,食品只能添加對人體無害的物質,但從台灣所發生的食品被加入對人體有害的塑化劑事件,就不禁令人想到所謂政府監管制度是否就完善無瑕、密不透風?



  塑化劑DEHP雖是被台灣名令列為食品中不得添加的第四類毒性化學物,但之前並未規定在例行檢驗表列之內。這也許或可以說明,報道說昱伸香料將塑化劑違法加入「起雲劑」中三十年,卻一直未被當局發現的原因之一。歸咎原料生產商無良的同時,不禁又要問,究竟檢驗表列要多詳細,民眾才可以食得安心,健康才有保障?



  發現這宗大「毒」案,源自一名五十二歲楊姓檢驗員的細心,本來的工作是要打擊西藥濫用,任務需要驗測減肥益生菌商品中,是否含有西藥成分,意外地發現儀器出現不尋常雜訊。過往她在驗測醫療用品及化妝品有相當經驗,對塑化劑有一定認識,認定食品不該含有塑化劑,所以再花了兩周時間確認再確認,證實原來食品添加劑內含有塑化劑。當日檢測樣本如不落入楊手上,情況可能迴異。說大家的健康,是意外撿回來的,相信並不過分。



  (筆問世事 楊振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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